我市警方再推17项便民服务新举措
重庆印章网 / 2023-10-26
来源:重庆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9日 源稿链接:重庆市公安局
办身份证可“多拍优选”、身份证到期前还有短信提醒……12月3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按照公安部关于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6项措施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紧密结合实际,细化推出17项便民服务类改革措施,进一步简化程序,压缩时间,便民利民。
据了解,此次细化推出的17项便民服务类改革措施涉及简化企业开办程序、压缩开办时间方面7项;减轻企业经济负担方面1项;减免企业办事证明材料方面3项;建立企业内部安全随访制方面1项;办理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便民服务方面3项;优化户政管理服务方面2项。
第一项:
申请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制。
只要企业申请人书面承诺其符合行业审批条件并能按期提交材料,即可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机关在事中和事后加强监管,如申请人违背承诺,将录入诚信档案,以后同一行政审批申请将不再适用承诺式审批。
警方答疑:
问:什么是告知承诺制?
答:告知承诺,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办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安机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并能够按照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材料的,公安机关做出行政审批决定的方式。
问:告知承诺制与传统审批方式有何区别?
答:传统审批方式要求申请人先提交材料,后审批。告知承诺制只需要申请人书面承诺达到审批条件和按照承诺时限提交材料,公安机关即当场做出审批决定。从办理时间和程序上,告知承诺制优于传统审批方式。
问:告知承诺的内容由谁提供?
答:由公安机关提供,申请人可以通过重庆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或各区县行政审批大厅查阅。
问:申请人通过告知承诺取得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后,又未达到审批条件或按照规定时限提交材料,怎么办?
答:公安机关将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两个月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行政审批机关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对申请人作出承诺后,未在承诺期限内提交材料的,将在行政审批机关的诚信档案系统留下记录,对申请人以后的同一行政审批申请,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审批方式。
问:告知承诺制的办理地点在哪里?是否收费?
答:在各区县行政审批大厅公安窗口。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项:
娱乐场所、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企业等行业实行信函或网上备案。
备案材料既可邮寄到属地公安机关,也可通过网络上传,差异化满足群众不跑路备案需求。
警方答疑:
问:哪些行业需要向公安机关备案和报送信息?
答:按公安部规定,旅馆、歌舞、游艺、棋牌、洗浴、印章、印刷、旧货、机动车修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等行业按照规定向属地公安机关备案或报送登记信息。
问:公安机关为歌舞、游艺、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等行业备案提供了哪些便利渠道?
答:目前,歌舞、游艺、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等行业可以通过信函的形式将备案材料邮寄到属地(区县)公安机关报备。市公安局正在筹建“民生警务平台”,开通后企业或公众可以通过手机微信“重庆公安”公众号进行备案,全程网上流转,实现群众不用跑路就办理备案。
问:歌舞、游艺、棋牌、洗浴、印章、印刷、旧货、机动车修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等行业在公安机关的备案时间是多久?
答:歌舞、游艺、棋牌、洗浴、印章、印刷、旧货、机动车修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等行业按照规定向属地公安机关备案和报送登记信息的,属地公安机关收到材料后,确认材料符合备案的要求,进行确认即完成报备。这个确认的过程要求在1日内完成。
第三项:
公章刻制备案不再需要用章单位跑路,而是由印章刻制企业在印章制作完成后向公安机关备案。
警方答疑:
问:用章单位是否到公安机关进行公章备案?
答:用章单位直接到具有公章刻制资质的公章制作企业刻制印章,公章制作企业将公章的相关材料报公安机关进行备案。
问:新办企业如何刻制备案公章?
答:新办企业在工商注册完成后会收到一个公章备案短信,只需凭短信中的备案码到具有公章刻制资质的公章制作企业刻制印章,或者登录微信小程序“印章在线刻制平台”,通过该平台线上完成公章刻制。
问:用章单位备案使用的印章使用多长时间需要更换?
答: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公章只要使用主体存续并能正常使用则无需更换印章,不强制更换合法印章。
第四项:
普通保安服务公司在本市范围内设立分公司,可选择不到公安机关备案,由公安机关通过共享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设立分公司业务时采集的信息,依法开展后续监管。
警方详解:改革前,普通保安服务公司在渝设立分公司,需向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公安等部门分别提交备案材料,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保安服务公司在渝设立分公司备案证》。改革后,普通保安服务公司在本市范围内设立分公司的,可选择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材料备案,领取《营业执照》,不向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交备案材料;也可选择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向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取得《保安服务公司在渝设立分公司备案证》。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将通过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信息了解保安服务分公司设立情况,并依法开展后续监管。
第五项:
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设立许可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为20个工作日。
第六项:
印章刻制特种行业许可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
第七项:
用章单位符合规定申请刻制公章,印章刻制单位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印章刻制。
第八项:
全面停止收取刻章企业入网费、服务费等不合理收费,严禁强制换章、垄断经营,严禁增加企业负担。
第九项:
企业申请办理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不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第十项:
企业申请办理保安服务许可证和保安培训许可证,申请材料减免。
警方详解:改革前,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时,拟任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需提交5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的证明材料。
改革后,申请成立办理保安服务许可证时,拟任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仍需要具备5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但可以不提供以上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及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的证明。申请人可采取书面承诺等方式进行申请,公安机关将对承诺内容进行核查。
另外,改革前,申请设立保安培训单位时,申请人、投资人、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及师资人员,应提供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的证明材料。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政法机关、军队或者教育培训的工作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改革后,申请成立办理保安培训许可证时,申请人可不提供申请人、投资人、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及师资人员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工作经历证明。申请人可采取书面承诺的方式进行申请,公安机关将对承诺内容进行核查。
第十一项:
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不再需要提供金融监管机构的批准文件、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和安全技术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房产租赁或者产权合同复印件和租赁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复印件。
第十二项:
公安机关选派民警担任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联络员”,帮助企业发现整改治安隐患、完善安全保卫制度,指导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治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将随访制度纳入单位内部防控建设量化评估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三项:
为急需用证的中高考考生、各类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开设办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绿色通道”,本市户籍的办理居民身份证5个工作日可领取,外省市户籍的积极协调其户籍地及时审核签发;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派出所可当场发放居住证。
警方详解:在为急需用证的中高考考生、各类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开设办理居民身份证“绿色通道”时,属于本市户籍的,区县公安机关24小时内完成受理、审核签发流程,市公安局48小时完成制证流程后,5个工作日在考生自愿选择的发放点领取证件;属于外省市户籍的,区县公安机关及时受理,主动协调外省市户籍地审核签发,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优先制证,区县公安机关及时发放证件。
第十四项:
居民身份证相片可“多拍优选”。
警方详解:群众如果对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相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从中优选满意相片;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群众,2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可以使用原相片信息办理,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除外。
第十五项:
开通居民身份证换证提醒服务。
警方详解:对我市户籍居民在渝申领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公安机关将通过短信或者微信公众号进行有效期满换领提醒。一是通过群众申办证件时登记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进行提醒;二是群众实名关注“重庆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消息推送提醒。
第十六项:
完善单位和社区集体户制度。
警方详解:一是规范单位集体户口设立。凡符合依法设立、有合法稳定的住所、落实了集体户口协管员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需要设立单位集体户口的,可凭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格证书、营业执照等)、房屋产权证、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书面申请。
二是规范社区集体户口设立。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需要,在本乡镇(街道)政府、派出所或辖区城镇社区所在地设立相应的社区集体户,为本辖区未设集体户单位职工和实际居住的我市引进人才落户提供便利。
三是完善集体户口管理制度。除学校学生集体户以外的其他集体户实行居民化管理,发给《居民户口簿》,方便符合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集体户口人员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直系亲属投靠户口迁移落户。
第十七项:
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户政服务”。
警方详解:目前,我市公安机关已将群众日常申报较多的国内出生入户、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购买商品房落户、死亡注销、变更姓名户口登记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出租房屋登记等8项户政业务纳入重庆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重庆公安”运行,实现户政业务网上申报。
群众在“重庆公安”微信公众号按要求填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经民警审核确认后登记成功,实现群众网上自主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
申报居住登记和出租房屋登记,社区民警审查群众网上申报材料后,经核实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公安机关直接办理登记,实现不让群众跑路。
其他6项户口登记,实现群众“只跑一次”,审核通过的,最后带上所有申报材料原件到户籍窗口审验,实现“窗口一次性办结”。